今天下午去了趟法院

為什麼我這麼一個市井小民被傳喚到法院呢

唉 追溯到4月底 接到彰化警局來的電話

說我是否有在露天拍賣販賣物品

原來是 我之前為了要"大清倉"我的房間 挖了很多壓箱寶出來 包括一個LV零錢包

就這麼一個 好死不死 就被網路警察抓了 說有觸犯到商標法

(後來也發現 也有很多人情況和我一樣 都是不知情的情況下去犯了法 被通知)

雖然萬般無奈 也只能去面對啦…

聽起來好像是小事 但一旦發生在自已身上 真是挫的不知道要怎麼辦

(就有點像 賣了一個hello Kitty的手錶,但被通知不是正版Hello Kitty 被提告的錯愕, 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這個包寄出約一個月後 接到警局來的電話 要我去做筆錄

跟警員講了很久 因為真的是太突然啦啦啦啦

後來 跟我老姐說 我姐還不大屑說 一定是詐騙的啦

後來我想想 對耶 也有可能 心裡還開心一下 暗記 希望是詐騙希望是詐騙的

結果打去反詐騙專線詢問…

 

對方說 這個號碼的確是xx分局的電話 所以應該是真的 請配合他們說的= =

天啊 一絲希望都沒了

接著就是一連串的折磨啦 精神壓力

 

首先 他們以電話通知我"儘快"去做筆錄

我住在台北縣 非得要到彰化去做筆錄 不過 能快點把事情解決 也就算了

但剛好那幾天接了臨時工走不開(我也得賺一下跑路費嘛…不是跑路費啦 交通費)

連續call了幾天後不久 果然收到正式通知單了 -----這是第一個正式轟炸  當天就失眠啦

 

因為寄了通知單來 就得按得單上的時間赴約了

也好 快點結束吧…

但是 還早的咧

筆錄時間好像約9點吧 但做完筆錄已經中午了 其實我好餓

也整個神經衰弱了  需要大補一下

不過這也只是第一階段 接著送上去等法院通知聽說是一個月以上的時間

 

不過 這算幸運嗎 我很快就接到法院的「傳票」(天啊 我竟然會收到這東西 而且還是被告= =)

不到一個月時間 就要我上法院了

這是第二個轟炸----失眠加消化不良

期間 也到處去詢問 該怎麼處理的好

也曾經到某間法律事務所免費諮詢

律師的回答 …

不管認不認罪 都已經証據確鑿都會被判

接著就講可能會被罰多少多少錢 或拘役多久的

天啊 我好像是去聽判刑的感覺  

聽完之後 整個掉到谷底---這應該也算是轟炸之一

 

總之 重點 到了法院 其實我準備了很多資料 來証實我的"處境"

包括 前公司績欠薪資、誤報了某課程而大筆分期、這期間沒工作為了準備考試的准考証明…等

但是一樣都沒機會表現

檢查官問的也很犀利  很多次我都被問得不知道怎麼回答好

也很擔心我說的他並不相信

但總算有機會說我的苦衷時 講得我頭昏腦脹 太緊張了吧  講得沒頭沒尾的

檢查官問我"認不認罪"時 我想已經沒救了吧 完了

我回答"認罪"  感覺虎頭砸在回答完就要砍下來了

不過最後 檢察官說 代理商沒有要提告我 而檢察官那邊 也給予口頭告誡別再犯了

呼… 這意思是? 這意思是??

我無罪赦放了嗎?!!!!  太感激了

其實檢察官很年輕 要不是太有威嚴 感覺是個好親近的年輕人

應該是說 如果我不是以被告在那 應該會覺得是好人 不過的確是好人啦 呵呵

 

總之 我從我的(警察)買家的購買記錄上看來

也是很多跟我一樣 可能只是想把沒用的東西拿來賣 沒想這麼多

並不是專營的名牌賣家  但這些人 都可能和我一樣的命運 而覺 得可年

所以 告誡未販賣想賣的人 或是您正在販賣"不確定是否為正品名牌"的賣家

快快下架 別得不償失

如果您是剛收到通知的賣家 也不要驚慌

如果是初犯 要表現您悔過的誠意 應該可以大事化小  重點是千萬別再犯了

(話說 我收到通知之後 再也沒成交過任何物品,也無心經營)

雖然我還沒收到正式法院來的結果通知 但希望的確如檢察官說的 口頭告誡就好(拜託)

 

2010-6-28

已經過了快三個星期,原本以為應該就這樣結束了吧~

結果 今天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寄來的單子

呼…看到信封就倍感壓力吶

好!就打開來看看吧

裡面是一張A4大小文件,寫得滿滿滿(還是兩面咧)

第一面,先寫滿我所有的"罪行" 寫得非常的詳細= =

感覺好像犯了多大的罪了@@"\

翻到後面,內容寫"爰審酌被告並無前科,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記錄表在卷可稽,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

最後結果就是-------

不起訴處分!

感謝您 檢查官大人

 

希望和我一樣誤觸商標法的人 好好的反省 也能全身而退

這應該是最好的結果吧…(雖然過程很艱熬啦)

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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